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数量和名额分配
2011年自治区选聘2100名大学生村官,其中续聘1556名,新选聘544名,各盟市新选聘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二、资格条件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2011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在校期间表现和学习成绩良好。
5、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能够热心为农牧民服务。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
8、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聘任职务
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农牧民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通过法定程序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鼓励回原籍担任大学生村官。
四、程序和时间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具体程序和时间是:
1、报名和资格审查
5月5日9:00至5月15日18:00,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一式2 份。应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往届毕业生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交原户籍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和盖章,审查意见中院系意见栏不填写。交《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同时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递交由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始材料复印件。
5月5日至5月16日,各高等院校、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聘条件考生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1份留存,1份务必于5月17日前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委组织部和驻呼和浩特高校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其它盟市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和驻盟市高校报所在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在区外的,由本人将审查合格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表》于5月17日前直接寄往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单位: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4号;邮编:010021)。
5月25日至5月28日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