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18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宁夏今年计划选聘242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全区242个行政村任职。
选聘对象为:宁夏境内各高校2009年至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属于宁夏生源的宁夏境外高校2009年至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宁夏基层服务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毕业生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011年5月1日以前入党);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授予表彰奖励的学生;近3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的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据了解,242名村官一经选聘,聘期2年。自治区财政为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任职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内院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报名从5月20日起,至5月26日24时结束。(记者 马钦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