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募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公告
为提高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增加工作经验、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7号)和《关于做好遵义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面向社会招募34名就业见习人员到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见习;凡2015年到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非公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就业见习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 招募到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的
(一) 就业见习单位、岗位见《湄潭县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 对象及条件
1.遵义生源,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 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湄潭县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2.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1张,就业见习报名表(见附件2),招募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2)获奖证书复印件(此项不做必须要求)
(四)选拔方式
1.见习单位与报名者进行双向选择,如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岗位人数,原则上优先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如有同类人员竞争或无此类人员报名,将采取面试选拔的方式进行,面试选拔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进行实施。
2.各用人单位将招募结果报湄潭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县人才中心)备案登记,作为兑现相关政策的依据。
(五)就业见习待遇及其他政策
1.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满后自动离岗。
2.确定为见习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就业资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单位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3.见习期间,由用人单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按300元的标准对单位进行补贴。
4. 见习期间的管理由各用人单位按常规管理。
(六)补贴申领
用人单位先行垫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于每个季度的下一月份10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湄潭县人才中心申请拨付。保险费用凭缴费凭证进行一次性报销。
(七)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所需其他资料请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栏内自行下载。
二、绿色食品工业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见习的
(一)对象及条件:2015年到我县绿色食品工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遵义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
1.登记时间:截止2015年12月18日止。
2.登记地点:湄潭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中心
3.联系人:王海燕 卢池 联系电话:0851-24253248
4.所需材料:由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毕业证、建行银行卡号、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就业见习登记表(见附件3)。
(三)见习补贴政策
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除享受企业工资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2015年10月1日前测算为660元/月,10月1日后测算为9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为12个月。
(四)申请领取
见习人员于每个季度的下一月份10日前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依据,到湄潭县人才中心申请领取见习补贴。
特此公告
附件3.就业见习登记表(企业类).doc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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