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大学生村官
【导读】本文是关于贵州大学生村官招聘: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文章,广大考生可以了解一下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详细信息。

  本文是关于贵州大学生村官招聘: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文章,广大考生可以了解一下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详细信息。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努力提升就业见习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撑作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三年内(2015届、2014届、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的思南籍(或思南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计划安排。2015年全县计划安排25名。

  二、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岗位征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充分挖掘本单位就业见习岗位潜力,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见习岗位,特别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以确保高校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请有需求计划的单位于8月19日前填报岗位征集情况表(附件1)送至县“引导办”。

  联系人:安绍军,联系电话:7229542 。

  (二)报名时间:8月18日—8月21日。

  (三)报名地点:县“引导办”(县人社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审核推荐(8月下旬)。组织对报名者进行审核推荐,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按以下标准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2.专业对口优先;

  3.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优先;

  4.属地原则优先。

  (六)体检(9月上旬)。县“引导办”组织入选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100元/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减免体检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派遣(9月上旬)。县“引导办”按照体检结果合格情况确定见习人选,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八)后续管理。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凭县“引导办”出具的《报到证》与见习单位签署《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五份,主管部门、“引导办”、见习单位、见习生存档、见习生本人各保留一份)。见习单位于见习工作结束后10天内将见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

  三、工作措施及保障政策

  (一)见习生的接收。入选学生本人持县“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单位报到。见习单位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参加工作。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县“引导办”备案。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协议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函调学生档案统一规范(免费)管理。

  (二)保障政策。见习期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每月不低于1000元,其中同级财政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的60%进行补助(600元),见习单位补助不足部分。各见习单位也可根据工作情况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三)保险办理。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协议后,县“引导办”应及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四)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发放和申领。各见习单位要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生活补助费。财政补贴部分由见习单位统一垫付,“引导办”于见习期满后据实核拨。就业见习单位在学生见习期满20个工作日内,向县“引导办”提供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见习经费申请报告(附件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附件6)、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发放花名册(附件7)和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发票)等材料拨付财政补贴。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见习生的管理。各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毕业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由于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应及时报县“引导办”备案;见习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见习生,应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尽可能帮助见习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六)见习期满相关事宜。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如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并报县“引导办”审核后,发放《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书》,作为今后推荐见习人员就业,并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的依据。见习单位要积极为学生创造就业机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以招考、临聘等方式聘用表现优秀、符合岗位技能需要的见习生。对见习期满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毕业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

  附件:

        1、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2、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3、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

  5、关于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doc

  6、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花名册.doc

  7、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doc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7日

  更多考试信息请查看大学生村考试网,了解大学生村官考试时间,大学生村官考试内容。

(责任编辑:胡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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