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政府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09]28号)的规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引导办等单位对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层服务大学生滕丽进行考察,滕丽同志符合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拟聘用到我县大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滕丽,女,1987年9月出生,中共正式党员,毕业于贵州财经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月至今服务于平塘县大塘镇平坡村,2011和2012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228186
平塘县引导办:0854-7230800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