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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村官/干部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一)(4)

2009-09-03 11:48:05 大学生村官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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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种类包括:物、行为结果、精神产品、人身

    特别注意:在我国,大部分天然物和生产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以下4种不能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

    ①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气等)。

    ②国家所有的文物。③军事设施、武器(如枪支、弹药等)。

    ④危害人类之物(如毒品、假药、淫秽书籍等)。

    (四)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没有法律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存在法律关系。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法律义务是与权利相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法律权利和义务,作为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六、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行为。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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