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与成因
普遍认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情,尤其是随着联产 承包责任制的迅速推广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就开始显著落后于城市居 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对照我国制度变迁的特征,城乡收人差距之所以表现为三个时段,是与中国经济改革的阶段性完 全吻合的。
第一阶段:1978 —1984年是中国执行并大规模推动家庭联承包责任制的时期,农民生产的积极 性被极大地激发出来,联产承包制农业产出增长的衷献率达35.5% — 75%,农民在这期间成为最大的 受益者。
第二阶段:1985 —1991年间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的阶段,改革的重点在由农村地区转向 城市的同时,政府陆续实施了放开农产品价格、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的改革措施,客观上这些做法也 产生了制度变迁对农业增长的激励效应,因此城乡差距并没有表现出快速的拉大趋势。
第三阶段:1992年至今,是中国全面贯彻和推行市场化改革的阶段,虽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阶段对 农民也有一定的激励效果,但在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改革进程中,城市的市场化速度要远远地快于 农村地区,尤其体现在要素市场发展程度上,造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有效地转移出去,以至 于农民从事农业的家庭经营收入仍占据着主导地位。
从非制度性因素上分析,造成中国农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并显著慢于城镇居收入增长的原因,还 有三个方面:
第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
第二,农产品供给弹性过低,价格调整和税费改革并不一定明显推动农民增收。
第三,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扶持并不利于推动农民收入提高。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空间特征
(一)地带特征
在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被认为具有经济发展水平依次降低的特征,因此,许多学者也把三大 地带看做是揭示区域经济相关特征的重要变量。
首先,从绝对值上看,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城市人均收入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均表现出增长的趋 势,且地带内两者之间的差额即城乡绝对差距也同样表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个别年份除外)。
其次,在城乡绝对差距上存在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东部与西部之间虽然经济实力差距悬殊,但两 者的城乡绝对差距却是相差不多。
最后,从三大地带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上看:①东部地带 1979—1984年和1995—1996年两个时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大于城市人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 长率,1985—1994年(1987年除外)、1997—2002年表现为前者小于后者;中部地带1979—1983年和 1994—1996年两个时期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大于城市人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1984—1993 年(1987年、1990年除外)、1997—2002年为后者大于前者;西部地带除了 1979—1983年、1988年、 1990年和1996年表现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大于城市人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其他年份是 前者小于后者。②从总体上讲,1979—2002年三大地带城市居民年均人均收入名义增长率和农村居 民年均人均纯收入名义增长率,东部分别是15. 48%和14. 47%,中部分别是13. 66%和13. 35%,西部 分别是 14.14%和 12. 18%。
(二)省区特征
从省区单元角度来看,从1985—2002年中国农村居民纯收入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理结构基 本没有发生任何变化。1985年高于全国平均收入的有九个省份的农村地区,2002年又增加河北,成 为十个省份,并且它们在空间上都集中在东部地区。与1985年相比,除辽宁以外,所有东部省份的农 村纯收入相对于全国平均收入的比重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提高最快的五个省市分别是浙 江、上海、福建、江苏和广东;而几乎全部的#中西部省份(河南、四川除外)都出现了降低,降低幅度最大 的五个省区依次是西藏、陕西、新疆、云南和青海。
此外,以收入较低的贵州、中等的湖北、最高的上海为例,农民纯收入之比,1985年为 1: 1.46 : 2.8,2003年为1 : 1. 64 : 4. 25,若剔除各地区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话,这比例将变为 1 s 1.61 : 4.29。这表明,不同省份之间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不平衡性可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