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1 00:00:00 大学生村官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整理
【导读】华图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整理发布:村官考试农村工作知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题及答案(12)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
89、村子大、选民多怎么办?
一是精心组织。由乡镇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通换届选举业务的乡镇干部,协助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大会。在选举前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二是统筹安排。可视情设立分会场,分别投票、唱票、计票,最后汇总。每个分会场都有乡镇干部帮助开展工作。
三是设立政策咨询点,由业务骨干专门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掌握选举动态。
90、个别选民无理取闹怎么办?
一是坚持说服教育。对个别无理取闹的选民,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干部,应坚持说服教育的原则,避免与选民发生直接冲突。除政策咨询外,不与选民讨论与选举无关的问题。
二是设立应急处理小组。由富有经验的乡镇干部在选举村待命,随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确保选举顺利进行。
三是请公安部门派出适当警力帮助维持会场秩序,对无理取闹者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91、经另行选举后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仍不全的怎么办?
经另行选举后,当选人数仍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村民委员会的,应按另行选举时得票多少的顺序补至三人,组成临时村民委员会,代行村民委员会职责,本届内不再组织另行选举。
92、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场提出不任职怎么办?
如果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当场提出不愿任职,应查明原因,认真做好此人的工作。若此人确实不愿任职,应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认定,向村民公告。由此导致当选人数达不到三人的,按照补选的规定进行补选;如果不愿任职的是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则由其他当选委员中得主任票多者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若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但不足应选职数的,其他职数可以暂缺。
93、上届村民委员会不交接工作、印章等怎么办?
乡镇政府、区县民政部门要监督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财务、印章等移交工作。《淄博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村“两委”任期届满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后,上一届村“两委”应当自新一届村“两委”(含经另行选举后仍不能组成村民委员会的临时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新一届村“两委”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新老村“两委”工作交接由乡镇党委、政府主持,一般由村“两委”新老成员、新老村会计等参加;交接应形成书面材料,一式四至六份,新老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各一份,报乡镇一份,存档一份。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两委”,乡镇党委和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上一届村民委员会逾期拒不交接工作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区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7天内未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印章的,由乡镇政府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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