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全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拿到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
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特点、岗位需求,今年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男性比例不低于50%。
参加广西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