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大学生村官
【导读】2015年柯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以及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有关政策落实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在本区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岗位[含2006年以前由乡镇(街道)自行招聘到社区工作、2008年按有关规定纳入到大学生村官统一管理的社区工作人员]任满两个聘期、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

  2、两个聘期已满,现仍担任村“两委”及以上职务在社区工作、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也纳入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所设任职时间均截止到公告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量化考核+农业农村知识测试+面谈考察”的考核评价方式,统筹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4月1日,通过柯城区党建网(http://www.qzkcdj.gov.cn/)、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crlsb.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衢州市区上街62号509室)。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已填写的《2015年柯城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可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资格初审,并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者的 “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意见”栏内加注“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党(工)委公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的年度考核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评价

  2015年4月20日前,由组织、人社部门牵头实施,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和处理基层工作的能力。考核评价得分=量化考核(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加分)×20%+农业农村知识测试×30%+面谈考察×50%,满分为100分。

  1、量化考核(占总成绩20%)。由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加分等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情况占40%、民主测评占30%、加分占30%。由组织、人社部门和乡镇(街道)组织实施。

  2、农业农村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由市里统一组织农业农村知识测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于4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社保局409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3085629)。测试时间为4月18日上午9:00-11:00,具体情况见准考证。

  3、面谈考察(占总成绩50%)。重点考察了解应聘者处理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从中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能力素质及岗位适合度。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谈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按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市人社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经考核评价合格者,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及备案

  经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不实行试用期,并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

  2、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等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柯城区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区党建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咨询电话:3024467、3034467。

(责任编辑:胡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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