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陕西省委组织部发布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今年将选聘79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期2至3年。
与去年相比,今年该省的选聘标准提高不少,不但学历限定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年龄也从去年的不超过30周岁降低到不超过28周岁。选聘公告中同时公布了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8万元,其中到艰苦边远县(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各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和女性生育保险。
公告还明确,到村(社区)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在岗大学生村官只要符合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随时可以报考。
(责任编辑:胡紫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