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规定,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如下(2012年及以前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仍按以前政策执行)。
(一)身份
重庆市2013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选聘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流动(就业),不再直接考察录用为公务员,不使用行政编制进行政策托底。
(二)聘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聘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聘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七项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五)出路
1.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或公开选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2.2016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3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聘)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上述定向招录(聘)。
3.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重庆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5.聘任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
6.聘任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7.聘任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重庆市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
8.聘任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9.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1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