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中央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4月5日,安徽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正式发布,村官选聘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和安徽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3〕1号),本次的村官选聘公告从选聘数量、选聘方式、选聘条件、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选聘时间和程序安排五个方便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一、选聘数量、选拔方式趋于稳定
从公告中可知,本次选聘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00名以上,相比2012年选聘2160名,人数减少了60名。此外,2012年选拔与2011年选拔方式相同,分为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下表)
二、选聘条件基本无变化,年龄要求提高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
(二)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27周岁以下(1985年5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应为24周岁以下(1988年5月2日以后出生);2012年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政治面貌条件: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国家“985”、“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符合选调生条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的全日制一本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担任过1年以上班级或院(系)学生会、团组织干部。2011、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部分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以上选聘条件与2012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仅年龄要求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