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实施方案》(内组办字〔2012〕41号)和《乌兰察布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乌组通字〔2012〕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通过笔试的大学生村官考生进行面试。
一、组织领导
乌兰察布市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由乌兰察布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保密、回避的原则。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集宁区幸福大街24号,联系电话:0474-8241651,8320017。
(一)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必须于7月17日-18日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报考定向的考生需提供由现家庭所在地行政嘎查村、苏木乡镇和四子王旗三级共同出具的现家庭所在地证明)、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材料。
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有关资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等考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察
主要通过函调和实地考察为主,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携带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有关表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7月20日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
面试地点:乌兰察布市党校。
(一)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于7月20日早上7:00前到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指定地点报到并集中抽签分场。抽为上午面试的人员进行统一封闭管理,按抽签序号分四组面试。抽为下午的面试人员于13:30分前到乌兰察布市委党校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统一封闭,按抽签序号分四组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抽签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题型: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为4分钟。面试重点是考察考生到嘎查村任职的思想准备、对农村牧区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
3、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区域设置考生成绩公布栏。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并及时在成绩公布栏公布。
(二)保密、监督和保卫工作
1、评委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
2、对面试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区域,考生进入考点后完全隔离。候考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与外界特别是面试完毕的考生联系。一旦发现使用通讯工具对外联系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抽签号,不得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考场监督员抽组市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担任,进行全程监督。
4、保卫工作由武警部队派优秀的士官负责。
乌兰察布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