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根据《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全市选聘187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选聘区县原籍的)到滨海新区(汉沽、大港)、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区县所属村任职。
特此公告。
选聘工作具体信息,可通过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和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进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 2339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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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
从2008年开始,本市共选聘了97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大学生村官们赢得了农村基层的欢迎和农民群众的赞誉
今年在全市高校中选择了7所院校进行直接选聘,共选聘了140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9个农业区县所属村任职
本次选聘,继续坚持面向原籍生的做法,在滨海新区塘沽实行自主选聘试点的基础上,选聘187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
(记者 李川)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本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有组织、有计划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对于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加快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对于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对于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才华,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