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决定从即日起部署开展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0年全省计划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二、选聘对象
2009、2010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团干部、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肯于吃苦,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四、选聘任职
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分配到我省10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村。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大学生“村官”同时兼任本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所在地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