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察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面试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职位实际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相关规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造成选聘人员不足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须缴纳300元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体检费用全额退还;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在正式选聘任职工作一个月后全额退还;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体检费用不予退还。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将在淮安人才网(http://www.harczx.gov.cn)进行公示。
(六)聘用和任职
1、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任职安排。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职务。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任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四、聘用人员待遇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8、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设监督举报电话:淮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
六、本简章由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淮安市选聘办(0517—83920363、8365812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47599)。
选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淮安人才网(http://www.harczx.gov.cn)。
淮安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郝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