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组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时,不少与会人员认为,修订草案将让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委会拥有法律依据,大学生“村官”将更为名正言顺,此次修改必将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来到农村。
按照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成员应该从本村村民中选举产生。以“空降”方式来到农村的大学生,由于户籍不在本村,大多只能担任村主任助理等职务,很难真正成为村委会成员,有少数大学生进入村委会,还受到了“不合法”的质疑。这严重影响了其才能的施展,也掣肘了这一制度的开展。
此次提交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纳入选民登记的范围,参加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为大学生村官进入村委会铺平了道路。辜胜阻委员就明确提出,这一修改经过了上上下下的研究讨论,为大学生村官作了很好的制度安排。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义龙对这一修改非常赞同。作为一家从事绿色能源开发的高新技术公司的董事长,陈义龙认为大学生村官在发展农村经济、改变农村面貌方面作用巨大,发动大学生进入农村,也有助于遏制农村中常见的贿选、腐败、家族势力等。修订草案让大学生名正言顺地进入村委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必将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来到农村。
欣喜之余,姜福堂委员看到草案的规定仍有改进余地。他提出,现在号召大学生到农村去,为什么要加上“在农村居住一年”的限制?他建议,被选举对象应该适当开个“口子”,让大学生村官尽早进入村委会。
此外,牟新生委员、傅企平代表等还建议,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吸引更多的大学生投身农村,这既有利于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就业。(记者 宋识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