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条件、待遇、出路作出进一步明确,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
《意见》明确大学生村官期满后5条出路:
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
二是推荐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表现优秀的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各级党政机关将明确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的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将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三是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地将建设和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帮助和支持那些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
四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
五是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