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大学生村官待遇目前尚未公布!考生可参考2013年北京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相关保障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和《关于调整北京市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2〕2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网www.bjbys.com查询),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享受同等待遇。对于其中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选拔条件的优秀毕业生,经过一定程序,可列入基层培养锻炼名单跟踪培养。
政策咨询电话:010-6316795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网站咨询电话:010-62217507(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