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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兴县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96人公告

2018-07-27 16:05:00 大学生村官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同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18山西兴县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96人公告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

为全面加强“三基建设”,精准助力脱贫攻坚,科学建设一支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基层干部队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68号)、《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晋发〔2017〕27号)和《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在外优秀本土人才回乡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吕组通字〔2017〕17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居委会)主任助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回引原则

自主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回引名额

本次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96名,其中:到村挂职66人(66个非贫困村每村1人),到社区挂职30人(15个城市社区每个社区2人)。

三、回引范围、条件及对象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愿回乡挂职从事农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到村挂职岗位仅限户籍在附件2所列村的人员报考,且只能报考户籍所在村岗位;到社区挂职岗位仅限户籍在蔚汾镇的人员报考。

4.报考人员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父母或本人现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③上学期间已申请并享受助学贷款;

④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毕业生(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

⑤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不得超过35周岁)。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回引对象:

①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④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⑤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兴县县委组织部会议室(县政府三楼)。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相关证件和有效证明:

(1)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

(2)父母或本人现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3)上学期间已申请并享受助学贷款的,需提供上学期间教育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

(4)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出具的就业困难毕业生证明;

(5)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近期同底1寸、2寸彩色免冠照片各5张。

4.报名表3份(找乡镇党委组织委员领取)。

5.个人到村挂职意愿书。

五、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审查报名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身体健康情况、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与报名条件一致等情况。

六、考察

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主要考察回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考察情况及时报回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讨论决定

根据乡镇报送的考察情况,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拟挂职人选。县委组织部在确定拟挂职岗位时,如同一岗位出现人数过多或岗位空缺,商乡镇党委和村(社区)“两委”进行调剂。

八、公示

拟挂职人选及岗位确定后,在兴县人民政府网和兴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试用

在正式挂职之前,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乡镇党委、政府听取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党员、群众对挂职人选的评价意见。

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群众满意的,由乡镇党委、政府与本人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备案并挂职上岗。

十一、待遇及相关政策

1.挂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后截止。

2.在村(社区)挂职人员的报酬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由就业资金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山西省公布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间的养老、医疗、公伤、失业保险,属于单位部分的由就业资金给予补贴,属于个人部分的由个人负担。

3.挂职期间,由村(社区)“两委”负责日常考核,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日常管理,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党组织关系转至挂职村(社区)。挂职人员必须坚持在村(社区)工作,实行坐班制,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党委、政府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返村挂职的本土大学生,有关部门将在创办小微企业、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并统筹利用好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5.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

十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乡镇、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主动登门拜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点对点”动员,鼓励本土优秀大学生回乡挂职。

2.有关单位、报名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回引条件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挂职,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本次回引本土优秀人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本实施方案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兴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的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8年兴县回引本土优秀大学生到村(社区)挂职报名表.docx

兴县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名单.docx

兴县蔚汾镇城市社区名单.docx

2018年7月25日

 
(编辑: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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