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09:06:57 大学生村官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洪泽县政府网
【导读】华图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同步洪泽县政府网发布:2018江苏洪泽区“定制村官”招考10人公告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培养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永久牌”村官队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江苏省“定制村官”培育工程。现将我区的招考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洪泽地区招考10名“定制村官”,委托培育学校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学习时间为全日制3年,毕业文凭为大专学历,学习费用为2200元/年。
二、招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2.具有洪泽区本地户籍,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3.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文理、艺术类毕业生,录取时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洪泽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学费资助
1.对全日制“定制村官”在校学习期间各门功课成绩合格的,每生每年补助8000元,于每学年结束时发放。
2.培育对象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出现中途退学、肄业等情况,培育协议自动解除;如培育对象学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学分,所发生的费用由培育对象自理。
四、就业政策
1.培育对象大专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必须服从就业分配,由洪泽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至各镇(街道)所辖村、涉农社区工作,培育对象与所在镇签订聘用合同。培育对象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照洪泽区村干部待遇政策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培育对象毕业后到村、涉农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连续工作满6年的再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培育对象不服从分配,或在聘用期间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区委组织部有权解除培育就业协议,所在镇(街道)有权解除与培育对象签订的聘用合同,培育对象自主择业。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safc.edu.cn)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语数外联测考试费。
5.联测考试费: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总计45元),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
6.综合素质测试:所有报考“定制村官”考生必须参加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六、志愿填报
1.报考“定制村官”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定制村官”相关专业,其他五个志愿可以正常填报其他专业。
2.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后将不能修改志愿。
七、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附件)
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9日,考生集中在淮安市参加测试,具体由淮安市招生办公室指定考试地点。
2.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4月14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3日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体育馆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八、加分政策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8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近三年获得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文化、艺术、体育、写作等大赛获奖考生。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20分;县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校级加3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二级机构举办的相关比赛获奖得分减半计算,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团队获奖成员加分算法如下:团队第一名得满分,从第二名起,按团队成员排名顺序依次按10%递减。
5.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考试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编辑:admin)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