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大学生村官
【导读】本文是关于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考试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文章,广大考生可以了解一下2015年大学生村官考试的详细信息。

  第二章 岗位开发

  第五条 基层特定岗位主要包括: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理、人力资源调查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社区党务工作岗位。主要在社区从事党的建设等相关工作。

  (三)基层计生类岗位。主要在乡镇、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口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

  (四)基层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

  (五)基层民政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

  (六)基层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工作。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基层特定岗位。

  第六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现状、基层工作需要、就业资金承受能力等情况,确定基层特定岗位开发种 类、数量及人员补充方法和数量。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等部门根据要求,确定岗位、补充人员。

  从2015年起,全省不再增加基层特定岗位数量,对岗位流失人员建立正常补录机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逐级上报在岗人员、流失人员数 量,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实,按照总量控制原则,下达岗位补充计划,全省统一组织补充。各地根据计划人数,组织本地招聘工作。

  第三章 公开招聘

  第七条 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对象为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第八条 基层特定岗位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聘方式采取定岗定位的办法。

  第九条 基层特定岗位公开招聘采取以下程序:

  (一)发布公告。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对象、招聘程序、岗位名称、招聘数量、人员待遇等内容和相关政策。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报考各地基层特定岗位,并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和递交相关材料。

  (三)考试体检。考生在报名所在市(省直管县在所辖市)参加考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工作。

  (四)聘用上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第十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基层特定岗位聘用人员名单逐级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责任编辑:胡紫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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