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8日从西安市委组织部获悉,今年西安市将选聘2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4月21日至4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
今年,陕西省将选聘17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分配给西安市的名额是220名,其中新城区6名(含1名专科学历),碑林区6名(含1名专科学历),莲湖区8名,雁塔区12名,未央区12名,灞桥区15名(含2名专科学历),阎良区6名、临潼区19名(含3名专科学历),长安区37名,蓝田县31名(含4名专科学历),周至县23名(含3名专科学历),户县32名,高陵县6名,沣东新城7名。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都可以报名,选聘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一到两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陕西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记者了解到,本次选聘的聘期为2-3年,毕业生在任职后将成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其中的正式党员将被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预备党员及非党员将被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共青团员将被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聘期内每人每年将获得元的工作、生活补助。到50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上任后,各县(市、区)将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同时根据本地实际为女大学生村官办理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