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56号),经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3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共700名(相关区县具体选聘计划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重庆市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2012年及以前已通过重庆市乡镇人才计划选派到基层任职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吃苦奉献精神,回原籍优先。
4.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3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 201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按《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由重庆市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聘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笔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于2013年5月1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方式,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100分。
2013年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主城区、“一圈”内其他区县(含万盛经开区)、“两翼”区县三个区域(附件3)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3年6月上旬,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3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团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