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今年计划选聘1000名大学生“村官”,从现在起,2009、2010届省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向所在毕业高校报名。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四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吉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透露了这样的消息。
分配到吉林省1000个省级示范村
这次选聘的对象,要求是2009、2010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一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团干部、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也可选聘。
今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分配到我省10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级示范村。
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大学生“村官”同时兼任本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
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非公务员身份。
被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的待遇有: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并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用于工作、生活补助和缴纳保险等。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5000元。
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可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报酬补贴。在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商业保险。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且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考公务员考研笔试将加分
除此之外,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3年内报考吉林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时,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从2012年起,全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考优秀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同意,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定向招考;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聘用期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3年内如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可向所在毕业高校报名
有报名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现在起即可向所在毕业高校报名,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并于6月30日前,以高校为单位统一汇总报省委组织部。
7月上旬,省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高校再次推荐或考试、考察等办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之后,将办理聘任手续。8月下旬,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到所聘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签订聘任合同。(记者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