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高新区村官公开选聘公告》,现就校验准考证事项通知如下:
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一)和考生签名的个人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二)交到蚌埠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1599号招商大厦4楼)进行核验。3月7日下午4:00—5:00到考点熟悉考场。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因故代为校验的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验人身份证原件,并由考生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同意由×××代验准考证”的意见及本人签名和日期。因他人代验准考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准考证须妥善保管。笔试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其它有关事项请关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蚌埠人事人才网站公布的信息。
附件:
1、2014年蚌埠高新区村官公开选聘准考证式样及打印、填写要求.doc
蚌埠高新区村官公开选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