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富顺县龙万乡92岁老党员胡海清,把多年省吃俭用10000元,当作特殊党费上交到了龙万乡党委。这不是他第一次交这样的特殊党费,胡海清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时,交了1000元,2011年建党90周年时交了2000元。 ( 2月24日《四川日报》)
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这是我党党员应具备的一个起码标准,也是党员对党事业发展应尽的义务。笔者认为让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保障党事业的发展,更有助于加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党性教育。因此,交纳党费也就显得有必要。
就在近日,四川省 富顺县龙万乡 一位 92岁高龄的老党员却省吃俭用向党组织递交了10000元的特殊党费。当记者问及上交原因时,该同志却回复:是党培养了我,是党给予我新生活。如此高的精神领悟,不仅仅存在于心,更是外化于行。老党员交纳的这10000元特殊党费,全面的诠释出了我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诠释了党群的和谐关系。
"特殊党费" 诠释干群鱼水情深,真切的表达出我党践行群众路线收到了实效,深得人心。也从另一个侧面诠释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殊党费"这股正能量势必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以这件"特殊党费"事件为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弘扬 "特殊党费精神" 。这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增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为此,笔者翘首期盼着各级党员干部要领会"特殊党费精神"实质,并将之付诸于实际政治生活中去, 团结一致、提振信心,攻难克坚,勇闯难关 ,多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作者:虎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