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我省安排补助资金近1.4亿元,专项用于发放大学生村官补贴。
据悉,从2012年起,我省每年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官3000名左右,每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聘用期为两年,每年发放工作生活补贴2.3万元。对新聘人员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
目前,我省在岗大学生村官共计5793人。其中,2013年新选聘2907人、2012年选聘在岗2685人、期满续聘201人,全省近一半行政村配备了大学生村官。 叶雯瑾、记者何柳斌、实习生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