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排序,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的,按加分确定排序。
体检由韩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党建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统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
(责任编辑:李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