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运城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新农村建设带头人,根据全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决定选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任职。
一、选聘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名额和对象
2009年,全市共选聘1221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各县(市、区)具体选聘名额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运城市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研究确定、分配和聘任、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从4月下旬开始实施,8月份全部完成,所有选聘担任村(社区)干部的高校毕业生要在8月底前到岗。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按全省统一确定的时间和方法组织报名。省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在运城市报名。省内各高等院校和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有所在院校学历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须填写《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4月23日—5月8日
报名地点:国税宾馆(运城市红旗东街355号)
报名咨询电话:160、16886008、0359-2222009
2、笔试
笔试于6月14日进行,由各县(市、区)按照市委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通过160或16886009查询自己准考证号码后,于6月8日—12日在国税宾馆(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国情国力、村级组织管理、党的农村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讨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于6月底进行,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根据需要,抽调若干人组成面试小组,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面试。评委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是否适合农村工作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拟选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省内高等院校党委负责组织做好本校应届毕业生中拟录用人员的考察工作。其他拟录用人员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委托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或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5、公示
考察结束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在本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6、体检
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体检。
7、研究确定
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对初选人员进行研究确定。
8、分配和聘任
选聘名单确定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协助市选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生成绩、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社区)的实际需求,首先按照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干部和成绩优先、专业相适、双向选择、组织确定的原则配备,条件好的村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增加。聘用任职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提出意见,乡镇党委下发文件。
9、集中培训
在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下村(社区)任职前,由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各县(市、区)集中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县、乡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工作机制。
三、任职和待遇
(一)任职
1、受聘人员的任职,由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2、受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
3、受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满一年,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对经过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聘村没有合适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以依据《党章》和法律程序选举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4、受聘人员任职前,必须与所服务的乡(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免试用期),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续签合同。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比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所需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补助20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3、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一年的,重新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1年的见习期,担任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时间可与重新参加工作时间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内任职,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不再继续担任村(社区)干部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要把这些人员作为补充县直部门和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县、乡两级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担任的村(社区)干部中招录。
选聘工作有关事宜,请考生随时登陆运城政府公众信
运城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
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组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