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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2)

2011-03-30 13:49:58 大学生村官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大学生村官考试网同步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2011年江苏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2) 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4月6日-4月18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4月6日-4月19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5月8日,统一组织笔试。


  4、5月中旬-6月中旬,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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