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考试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公共基础|

砖题库学习职位库招考行测申论面试|

问答导师

4006-01-9999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村官 > 招考 > 招考信息 > 湖北大学生村官 > 2020湖北黄冈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50名公告(2)

2020湖北黄冈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50名公告(2)

2020-12-15 13:24 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http://cunguan.huatu.com/ 作者:renzhisheng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20湖北黄冈红安县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50人公告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成绩计算。考生最后成绩按本人面试成绩加(减)组别平均分与总平均分差异分计算,即:考生最后成绩 = 本人面试成绩 + 所有考生总平均分 - 本组考生平均分。所有考生总平均分=所有考生总成绩得分÷所有考生人数。本组考生平均分=本组考生总成绩÷本组考生人数。

6.考察、体检、公示。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考察由相关乡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吃苦精神、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红安政府网、红安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7.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环节结束后,经确定的拟聘人选,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8.培训与聘用。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督促有关单位按程序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未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前近14天国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县内连续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出示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考试人员不得到中高风险地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选派去向

到村任职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场)党委负责安排到村工作,具体以正式分配为准。

六、管理工作

1.到村任职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各乡镇(场)负责到村任职大学生的日常考勤和奖惩等管理工作。

2.到村任职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3.大学生到村任职期间,上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用。

七、待遇保障政策

1.选聘的大学生工作报酬每人每年3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为引进的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从工作报酬中扣除。

2.到村任职大学生按规定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到村任职大学生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八、流动政策

到村任职大学生被我县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相关公告。

本公告由红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3-5271910

附件:红安县2020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0日

原标题:我选湖北·梦圆黄冈 红安县2020年引进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zf.gov.cn/art/2020/12/10/art_15428_1355741.html

(编辑:admin)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xxxx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
xxxx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
蜀ICP备20230444056号-2 川公网安备510180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