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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水城县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100名简章(2)

2017-09-05 09:03 大学生村官考试网 http://cungua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水城县招聘

【导读】现有2017年贵州水城县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100名简章,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报名地点:中共水城县委组织部村干职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水城县人民政府综合楼左侧4楼)。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公告如下: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须持证件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审时间详见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的有关通知。政审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政审为不合格,由县招聘办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6.截止到政审时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视为政审不合格。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确定岗位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简章》组织报考A类考生选岗。报考B类考生,由水城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需求统一安排到各村(居)担任文书工作。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水城县村(居)合同制文书聘用审批表》及签订《水城县村(居)合同制文书聘用合同》聘用合同2年一签,合同期内不得自行离职离岗,在聘用期内第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聘期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聘用合同。

  经县委组织部审核下文办理聘用手续后并备案。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所安排的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待遇保障

  (一)聘用的合同制文书安排到水城县各村(居)工作。

  (二)聘用的村(居)合同制文书不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考核。

  (三)工资待遇:参照我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四)社会保险:参照现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办法》实行。

  (五)其他待遇:不购买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合格,考核奖按照每人5000元发放。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所有环节不予递补。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公开招聘考试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留意公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6668520、0858-6668550;

  举报监督电话:0858-8932805

  原文标题:水城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居)合同制文书简章

(编辑:yin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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